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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

得救與蒙拯救 ----- 心里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嗎?

請問:經上說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:9-10 )所以我們認為,我們信主耶穌就已經因信得救了,並且一次得救永遠得救,主來我們就能進天國不知我們這樣領受是否正確呢?
解答:現在大多數的信徒都是這樣領受的,認為只要信就能得救,不管是在什麼時候,持守住主耶穌的名,無論遇到什麼樣的苦難,只要忍耐到底就必得救,等主來時就能接我們進天國,那這樣的想法到底成不成立,是否符合真理呢?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來交通一下。
心里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嗎?
我們都知道,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 :9-10 )這節經文是使徒保羅說的,這根本不符合主的話。主耶穌從來沒說過因信得救就可以進天國,主耶穌只說過“ 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 ”(太7:21)主耶穌才是把守國度大門的,只有主的話才是真理,才是標準,人的話不能作為進天國的標準。這裡所說的“因信得救”,這個“得救”僅僅是指罪得赦免,不被律法定罪、處死說的,並不代表人能實行神的話脫離罪惡達到潔淨變化了,更不代表人就能夠進天國了。我們因信主耶穌雖然罪得赦免,但人裡面抵擋神、背叛神的本性還依然存在,遇到天災人禍、疾病痛苦、逼迫患難等不如人意的事發生時還能埋怨誤解神,有的人雖然信主但還能追隨世界潮流,貪享罪中之樂,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,這樣的人怎麼能進天國呢?主是聖潔公義的,沒有一個人可以破例,主耶穌說:“ 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”(約8:34-35)可見,如果我們人不能達到脫離罪惡就不能進天國。所以因信得救就能進天國,這是違背主耶穌的話,否則主耶穌就不會說“ 凡稱呼我'主啊,主啊'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 ”(太7:21)這話了。
那麼得救的說法是從哪開始的呢?而且這裡面的實際所指到底是否和我們想的一樣呢?我們可以回想一下,當初神造的亞當夏娃他們在沒犯罪以前,根本就沒有死亡,所以對他們來說,也沒有“得救”的說法。自從亞當、夏娃犯罪以後,死亡就開始臨到了人類,這才開始有了得救的說法。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,神讓摩西救以色列人擺脫法老的奴役,帶領他們到了迦南美地,在當時來說,以色列人脫離埃及法老的奴役就是得救了。當神頒布律法、誡命,帶領人在地上生活時,他們只要守住律法、誡命,或因犯罪向神獻祭贖罪就是得救。所以律法時代的得救是指人能守住耶和華的律法,就能得到耶和華的賜福,就有神的保守,這就是得救了,達到的果效是讓人能知罪。但那時並沒有解決人犯罪的問題,所以到了律法時代後期,人們守不住律法,獻祭把一些瘸腿、瞎眼,帶有殘疾的牛羊獻上,按照律法定罪的話,這些人都得被處死。神不忍心讓人都死在律法之下,根據當時的背景,神第一次道成肉身為人釘十字架,作了人的贖罪祭,此後的人只要向主耶穌禱告悔改認罪,罪就得以赦免了,不再被律法定罪處死了,就屬於得救了。
神的作工都是分時代、分階段的,並不是一成不變的,需要人跟上,如果人不能跟上神的腳踪,就不能得救,只能被神的作工淘汰。
在主耶穌剛開始作工時,當時的法利賽人不認識神作工的這一原則,活在自己的觀念想像裡,持守聖經的字句:“ 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…… ” (珥2:32)認為只要守住律法就已經得救了,因而對主耶穌的新作工不尋求、不考察,而是拒絕,抵擋,最終遭到了神的懲罰與咒詛。他們認為“得救”了,難道他們就真的得救了嗎?法利賽人的結局不值得我們深思嗎?其實經上說的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:9-10 )這裡說的得救是指在恩典時代罪得赦免說的,達到的果效僅是人有資格來到神面前向神禱告,與神相交,享受神豐富的恩典與真理,但人的罪根並沒有解決,人還能不停地犯罪,這就不能說是真正的得救了。
現在各宗各派的弟兄姊妹,哪一個不是身不由己地活在罪裡,就像我們的狂妄、貪婪、惡毒、自私、詭詐等等,這些撒但性情在我們身上隨處可見,我們也早已習以為常。信主多年的人,都親身經歷到一個事實,就是我們的罪雖然得著了赦免,但還能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,為名利、地位常常說謊欺騙,狂妄自大不接受真理。臨到禍患,還能埋怨神、背叛神;雖然口裡常常尊神為大,心裡卻崇拜人、跟隨人;有時為了地位高舉自己、見證自己,站在神的地位上讓人崇拜、仰望,甚至還能拉幫結夥,自成一派,搞獨立王國。可見,人有撒但本性,就是罪得赦免一萬次,也沒資格進天國。從這些表現足以說明我們還是屬撒但的,還沒有真正的得救,是神的仇敵,那就必會被神定罪,遭到神的懲罰。
心里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嗎?
神的性情是公義聖潔的,他要求人也要脫離罪惡得潔淨變化,在聖經中多處提到:“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” (來12:14)“ 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,他們是沒有瑕疵的。”(啟14:5)“ 所以,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 ”(太5:48 )這幾節經文明確地告訴我們,進入天國的人是沒有罪、純潔無瑕疵的。試想一下,神能把我們這樣敗壞污穢的人帶進神的國嗎?這樣的人配進天國嗎?這些問題神的話給出了明確的答案。神的話說:“ 你信神少一步過程,只是被救贖,沒經變化。要合神心意非得神親自作工來變化潔淨你,否則你只被救贖不可能達到聖潔,這樣你就沒資格與神同享美福,因你在神經營人的工作中落下了一步,就是變化、成全的關鍵一步,所以,你一個剛被救贖的罪人不能直接承受神的產業。”“ 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,凡信他的,罪就得以赦免,你只要信他,他就救贖你,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,你就從罪裡出來了,這就是得救了,因信稱義了。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東西、抵擋東西,這還得慢慢脫掉。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著了,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,罪得赦免了,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。”神的話說得很清楚,我們的罪得到了赦免,但罪根還在我們裡面,就如韭菜一樣,割了一茬又出來一茬,所以我們犯罪也是這 ,雖然主觀上誰都不想犯罪得罪主,但是我們身不由己,就我們身上那些抵擋神、悖逆神的敗壞性情,還得需要神幫我們除去。
我們自己不能拯救自己,得需要接受神的救恩,就如經上說:“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……”(弗2:8)從這節經文中看到,“得救”一方面是神的救恩臨到了人,另一方面也是因著人的信,也就是說,當神的拯救工作臨到我們時,我們必須得相信,跟隨才能得救。神的話說:“ 人的肉體屬於撒但,滿了悖逆性情,污穢不堪,是不潔淨的東西,人貪戀肉體享受太多,表現肉體太多,所以神對肉體恨惡到一個地步。人脫離了撒但污穢、敗壞的東西就得著了神的拯救,但是人若仍然沒脫去污穢、敗壞,那就還屬於在撒但的權下。人的勾心鬥角、詭詐、彎曲這些都是屬於撒但的東西,拯救你就是讓你脫離這些,神的作工不會錯,都是為了拯救人脫離黑暗。你信到一個地步能脫離肉體這些敗壞,不受肉體敗壞轄制,這不是得救了嗎?你活在撒但的權下你就不能彰顯神,你屬於污穢的東西,不能承受神的產業。你被潔淨之後、被成全以後是聖潔的人了,是一個正常的人了,你就蒙神祝福、蒙神喜悅。 ”神的話給我們指出了進天國的路途,只有接受神末世這步審判、刑罰的工作人才能得潔淨達到蒙拯救進天國。若我們只滿足於因信就得救,那隻能坐以待斃,因為神末後這步工作是結束時代的工作,是各從其類、罰惡賞善的工作,是最後一步拯救人的工作,也是收尾的工作。那些與神不相合的人,拒絕接受神末世作工,以及那些抵擋神的惡人都以滅亡告終,這是任何人也改變不了的。神的話說:“ 工作終結以後所有的受造之物有滅亡的、有存活的,這是經營工作的必然趨勢,這是誰也不可否認的,作惡的人都不能存活,順服、跟隨到底的定規是可存活的。既是經營人類的工作那就有留下來的也有被淘汰的,這是各類人的不同結局,是對受造之物最合適的安排。”神的話清楚地告訴了我們,到神作工結束之時,受造之物有滅亡的,有存留的,如今,神已經把全宇的靈的工作都收回來了,作工在接受神末世作工的這班人身上,我們只有跟上神的腳踪,接受神的審判刑罰,敗壞得以潔淨,成為真正愛神、順服神的人,對神再也沒有悖逆抵擋了,這樣的人才是真正得救的人。

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

經歷見證 » 基督徒生命見證——《請別攔阻我》


鄭伊莉是旅居美國的華人基督徒,她熱心追求,積極參與事奉,但是隨著教會的荒涼,她感到特別無助、痛苦與迷茫,為什麼如今的教會變成了荒場?為什麼弟兄姊妹的信心、愛心都冷淡了?為此,鄭伊莉常常向主尋求,主垂聽了她的禱告一次偶然的機會,鄭伊莉遇到了一個姊妹,經過姊妹的交通鄭伊莉明白了教會荒涼的根源,也知道了神已經在末世作了新的工作、發表了使人得潔淨、蒙拯救的話語,通過讀神的話語,鄭伊莉認出了神的聲音,欣喜地接受了神的國度福音隨即,家人與牧師一次又一次地來攔阻、迷惑、圍攻她,婆婆還威脅她:讓兒子與她離婚,讓她淨身出戶……鄭伊莉被攪擾得不得安寧,痛苦不堪。鄭伊莉能否衝破這些攔阻、圍攻,在真道上站立住呢?

2017年9月10日星期日

福音問答 » 聖經與神 —《 我們離開聖經還怎麼信主,怎麼得生命呢?》

永生之道,主再來
解答:這個問題很關鍵,是我們信神的人都想知道的。主耶穌說過這樣一句話:“你們查考聖經(或作:應當查考聖經),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,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。然而,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。”(約5:39-40)過去我們反覆查考聖經,以為是在聖經里得永生,事實上聖經只是神的見證。人信神要得到真理生命,僅靠聖經作的見證是不夠的,全能神說:“末世的基督帶來的是生命,帶來的是長久的永遠的真理之道,這真理就是人得着生命的途徑,是人認識神被神稱許的唯一途徑。你若不尋求末世的基督供應的生命之道,那你就永遠不可能得着耶穌的稱許,永遠沒資格踏入天國的大門,因為你是歷史的傀儡,是歷史的囚犯。……神作工的步伐浩浩蕩蕩,如洶湧的浪濤,如翻騰的響雷,而你卻坐以待斃,守株待兔,這樣怎麼能算是跟隨羔羊腳蹤的人呢?怎麼能說明你守住的神是常新不舊的神呢?而你那些已經發了黃的書中的字字句句又怎能帶你跨越時代呢?又怎能帶你尋找神作工的步伐呢?又怎能帶你上天堂呢?你手中把握的只是暫時能使你得安慰的字句,不是能使你得生命的真理,你念的字句經文只是讓你充實你舌頭的經文,不是使你認識人生的哲理,更不是使你得成全的路,這樣的差別難道就不能使你反省嗎?就不能使你領悟出其中的奧秘嗎?你能自己將自己送到天上去見神嗎?沒有神的來到你能將自己帶入天堂與神同享天倫之樂嗎?現在你還在做夢嗎?那我勸你,你這夢該停止了,你該看看現在是誰在作工,現在是誰在作末世拯救人的工作,否則你就永遠不能得着真理,永遠不能得着生命了。”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只有末後的基督才能賜給人永生的道》)從神的話語中我們明白了,只有基督才能發表真理、救贖人類、拯救人類,人必須到基督這裡來得真理、得生命,聖經代替不了神的權柄、能力,也不能代表神賜給人生命,更不能代替聖靈的作工。我們只有接受、順服末後的基督才能獲得聖靈作工,得到真理、生命。如果人不接受末世基督發表的話語就沒法得到生命,因為聖經不是神,只是神作工的見證而已。從這裡我們看到了,生命不是來源於聖經,而是來源於基督,基督才是聖經的主與生命的源頭。
我們以往信神只根據聖經,在我們眼中聖經就代表主、代表神,聖經代替了神在我們心裡的地位。與其說我們信神,倒不如說我們是信聖經,因此當末後基督——全能神作工時,我們認為全能神的所說所作不合乎聖經,便否認、拒絕,甚至還定罪抵擋。弟兄姊妹,我們知道神的性情是公義不容觸犯的,當年猶太教的祭司長、文士、法利賽人祖祖輩輩信神,但因他們持守舊約聖經,用律法來定罪主耶穌,甚至還把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;今天全能神來了,人仍然拿聖經去抵擋全能神的作工,這與恩典時代的法利賽人抵擋主耶穌有什麼區別?我們要吸取法利賽人的失敗教訓。主耶穌說過:“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着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”(約14:6)以往在沒有接受神的末世作工之前,我一直不明白主耶穌這話的意思,現在我才明白了:只有末後基督才是人進入天國的大門,只有接受、順服末後的基督,我們才能走上蒙拯救的路。
我給大家讀一段全能神的話吧:“不憑着基督口中的真理而想得着生命的人是世上最荒謬的人,不接受基督所帶來的生命之道的人是異想天開的人,所以我說不接納末世基督的人永遠是神厭憎的對象。基督是末世人進入國度的大門,任何人都不能逾越,任何人都不可能不通過基督而被神成全的。你是信神的人就得接受神的話,就得順服神的道,不要只想着得福卻不能領受真理,不能接受生命的供應。基督末世來到是要向所有凡是真心相信他的人來供應生命的,這工作是為了結束舊時代進入新時代而有的工作,是所有進入新時代的人的必經之路,你不能承認而且還定罪或褻瀆或加以逼迫,那你定規就是永世都被焚燒的對象,是永遠不能進入神國中的人。因為這基督本是聖靈的發表,是神的發表,是神在地之工作的託付者,所以我說你不能接受末世基督所作的一切,那你就是褻瀆聖靈的人,褻瀆聖靈的人該有的報應那是每一個人都不言而喻的。我還要告訴你,你若是抵擋了末世的基督,棄絕了末世的基督,那你的後果是無人能替你承擔的,而且從此以後你就再也沒有機會獲得神的稱許了,甚至你想挽回時也不能使你再見到神的面,因為你抵擋的不是一個人,你棄絕的不是一個小小的人而是基督,這樣的後果你知道嗎?你做的事不是犯了一個小錯誤,而是犯了彌天大罪。所以我勸每一個人都不要在真理面前張牙舞爪,信口雌黃,因為只有真理才能將生命帶給你,除此以外沒有什麼能使你得以復生再見神面的。”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只有末後的基督才能賜給人永生的道》)從神的話中我們看到,不通過末後基督,沒有一人能進入天國。當神的新工作臨到人,人是接受還是拒絕,這就決定了人的命運。可以說,人對待末後基督的態度就是對待神的態度,人若始終抵擋、棄絕末後的基督,就失去了蒙拯救的機會,失去了永遠的救恩,從這裡我們看到了神的公義性情。從一九九一年開始,末後的基督——全能神先後發表了數百萬字的話語,就是這本《話在肉身顯現》,將神六千年經營計劃這個最大的奧秘向我們打開了,給我們指出了信神得真理得生命的唯一路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