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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4日星期四

一次得救等於永遠得救嗎?

看到經文說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:9-10)我就認為口裡承認,心里相信主耶穌,在主面前認罪悔改,一次得救就是永遠得救了,等主再來時,我就能進天國這麼多年我一直堅信這個觀點是對的。
後來我查閱經文,主耶穌說:“ 凡稱呼我'主啊,主啊'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 ”(太7:21)看到主耶穌並沒有說因信稱義就可以進天國,而是說只有遵行神的話語,才有資格進天國,這才知道我的看事觀點不合真理但我又想:既然主耶穌作了我們的贖罪祭,我們就已經蒙恩得救了,怎麼還不能進天國呢?難道蒙恩得救不是永遠得救嗎?尋求中我想起約珥書2章32節說:“ 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; ”想到當初耶和華神借摩西頒布律法讓以色列百姓遵守,那時只要守住律法就不被定罪。但到了律法末期,因著人敗壞越來越深,以色列百姓都守不住律法,也沒有了足夠的贖罪祭為自己贖罪,他們將面臨被律法定罪、咒詛的危險。神憐憫人類,為了拯救人類脫離律法的定罪,神道成肉身以“主耶穌”這個名作了救贖的工作,以一個無罪的肉身被釘在十字架上,無償地把我們人類從律法下救贖回來,只要人能接受並求告主耶穌的名,罪就得到赦免,得救了。
主耶穌,救贖,釘十字架
反复揣摩中,我認識到:其實,在律法時代只要人守住耶和華的律法就必得救,到了恩典時代只要人信主耶穌就必得救。雖然都是得救,但這兩個時代的得救卻有所不同,我們不能用在律法時代的得救來衡量恩典時代的得救,或者把律法時代的得救說成是恩典時代的得救,實際上每當神作一步工作的時候,我們能跟上神作工的步伐,才能得救。仔細想想,信主耶穌蒙恩得救,其實僅僅是指罪得赦免,不被律法定罪、處死說的,並不代表就能遵行神的道脫離罪惡了,更不代表就能永遠得救了。這就好比一個小偷,屢次偷別人的東西被警察抓起來了,他的父母花重金把他贖了回來。可是他雖然被贖回來了,在法律上不定他什麼罪了,但他偷的本性是不是就沒有了呢?肯定不是。同樣,我們雖然信了主耶穌,蒙主救贖,罪得赦免,但我們的罪性仍在裡面,總是活在犯罪、認罪中,就像自己還能常常說謊犯罪,隨從肉體喜好,做事顯露自己,心裡還能與別人勾心鬥角,互相爭奪。尤其臨到試煉、災難時,還能發怨言埋怨主、論斷主,甚至還有背叛主的心思意念,根本就實行不出主的話,對主沒有真實的順服,甚至還常常活在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的情形中不能自拔,主耶穌說:“ 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 ”(約8:34- 35)像我這樣常常犯罪怎麼能進天國呢?想到這裡我感到自己信神信得太糊塗了,為此我就常常呼求主引導我能明白,什麼才是真正的得救呢?
一天,我從朋友給的一本屬靈書籍中看到這樣的話:“ 人犯罪能藉著贖罪祭而得著赦免,但究竟如何能使人不犯罪,使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使人的罪性能夠有所變化,對這個問題人沒法解決。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,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,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,這樣,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,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而且不再發展,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。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,讓人明白生命之道,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,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,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,活在光的照耀之下,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,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,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,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,這樣,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。 ”“ 你信到一個地步能脫離肉體這些敗壞,不受肉體 敗壞轄制,這不是得救了嗎?你活在撒但的權下你就不能彰顯神,你屬於污穢的東西,不能承受神的產業。你被潔淨之後、被成全以後是聖潔的人了,是一個正常的人了,你就蒙神祝福、蒙神喜悅。 ”
我明白了,主耶穌只是作了贖罪的工作,我們在神眼中只是不屬罪了,但我們犯罪的撒但性情還在肉體中紮根,我們的罪性沒有解決,還能常常犯罪,只有撒但的敗壞性情得到潔淨,從撒但權下解脫出來,脫離罪的捆綁,那才是徹底得救了,就如恩典時代的彼得為神倒釘十字架,能達到愛神至極,順服至死……他在試煉中沒有誤解埋怨神,也沒有自己的選擇與要求,能完全順服神的擺佈,真實地敬拜神,即使不合自己的觀念,都能背叛肉體不為自己的利益圖謀,這才是完全被神得著的人,才是真正蒙拯救的人。
感謝神,使我終於明白了永遠得救是指脫離罪性得著潔淨說的,與一次得救赦免人的罪是有區別的。感謝神的開啟帶領,我願繼續尋求生命長進的路,能早一天達到性情變化,得著潔淨歸回到神面前。阿們!

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

得救與蒙拯救 ----- 心里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嗎?

請問:經上說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:9-10 )所以我們認為,我們信主耶穌就已經因信得救了,並且一次得救永遠得救,主來我們就能進天國不知我們這樣領受是否正確呢?
解答:現在大多數的信徒都是這樣領受的,認為只要信就能得救,不管是在什麼時候,持守住主耶穌的名,無論遇到什麼樣的苦難,只要忍耐到底就必得救,等主來時就能接我們進天國,那這樣的想法到底成不成立,是否符合真理呢?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來交通一下。
心里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嗎?
我們都知道,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 :9-10 )這節經文是使徒保羅說的,這根本不符合主的話。主耶穌從來沒說過因信得救就可以進天國,主耶穌只說過“ 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 ”(太7:21)主耶穌才是把守國度大門的,只有主的話才是真理,才是標準,人的話不能作為進天國的標準。這裡所說的“因信得救”,這個“得救”僅僅是指罪得赦免,不被律法定罪、處死說的,並不代表人能實行神的話脫離罪惡達到潔淨變化了,更不代表人就能夠進天國了。我們因信主耶穌雖然罪得赦免,但人裡面抵擋神、背叛神的本性還依然存在,遇到天災人禍、疾病痛苦、逼迫患難等不如人意的事發生時還能埋怨誤解神,有的人雖然信主但還能追隨世界潮流,貪享罪中之樂,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,這樣的人怎麼能進天國呢?主是聖潔公義的,沒有一個人可以破例,主耶穌說:“ 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”(約8:34-35)可見,如果我們人不能達到脫離罪惡就不能進天國。所以因信得救就能進天國,這是違背主耶穌的話,否則主耶穌就不會說“ 凡稱呼我'主啊,主啊'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 ”(太7:21)這話了。
那麼得救的說法是從哪開始的呢?而且這裡面的實際所指到底是否和我們想的一樣呢?我們可以回想一下,當初神造的亞當夏娃他們在沒犯罪以前,根本就沒有死亡,所以對他們來說,也沒有“得救”的說法。自從亞當、夏娃犯罪以後,死亡就開始臨到了人類,這才開始有了得救的說法。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,神讓摩西救以色列人擺脫法老的奴役,帶領他們到了迦南美地,在當時來說,以色列人脫離埃及法老的奴役就是得救了。當神頒布律法、誡命,帶領人在地上生活時,他們只要守住律法、誡命,或因犯罪向神獻祭贖罪就是得救。所以律法時代的得救是指人能守住耶和華的律法,就能得到耶和華的賜福,就有神的保守,這就是得救了,達到的果效是讓人能知罪。但那時並沒有解決人犯罪的問題,所以到了律法時代後期,人們守不住律法,獻祭把一些瘸腿、瞎眼,帶有殘疾的牛羊獻上,按照律法定罪的話,這些人都得被處死。神不忍心讓人都死在律法之下,根據當時的背景,神第一次道成肉身為人釘十字架,作了人的贖罪祭,此後的人只要向主耶穌禱告悔改認罪,罪就得以赦免了,不再被律法定罪處死了,就屬於得救了。
神的作工都是分時代、分階段的,並不是一成不變的,需要人跟上,如果人不能跟上神的腳踪,就不能得救,只能被神的作工淘汰。
在主耶穌剛開始作工時,當時的法利賽人不認識神作工的這一原則,活在自己的觀念想像裡,持守聖經的字句:“ 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…… ” (珥2:32)認為只要守住律法就已經得救了,因而對主耶穌的新作工不尋求、不考察,而是拒絕,抵擋,最終遭到了神的懲罰與咒詛。他們認為“得救”了,難道他們就真的得救了嗎?法利賽人的結局不值得我們深思嗎?其實經上說的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:9-10 )這裡說的得救是指在恩典時代罪得赦免說的,達到的果效僅是人有資格來到神面前向神禱告,與神相交,享受神豐富的恩典與真理,但人的罪根並沒有解決,人還能不停地犯罪,這就不能說是真正的得救了。
現在各宗各派的弟兄姊妹,哪一個不是身不由己地活在罪裡,就像我們的狂妄、貪婪、惡毒、自私、詭詐等等,這些撒但性情在我們身上隨處可見,我們也早已習以為常。信主多年的人,都親身經歷到一個事實,就是我們的罪雖然得著了赦免,但還能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,為名利、地位常常說謊欺騙,狂妄自大不接受真理。臨到禍患,還能埋怨神、背叛神;雖然口裡常常尊神為大,心裡卻崇拜人、跟隨人;有時為了地位高舉自己、見證自己,站在神的地位上讓人崇拜、仰望,甚至還能拉幫結夥,自成一派,搞獨立王國。可見,人有撒但本性,就是罪得赦免一萬次,也沒資格進天國。從這些表現足以說明我們還是屬撒但的,還沒有真正的得救,是神的仇敵,那就必會被神定罪,遭到神的懲罰。
心里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嗎?
神的性情是公義聖潔的,他要求人也要脫離罪惡得潔淨變化,在聖經中多處提到:“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” (來12:14)“ 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,他們是沒有瑕疵的。”(啟14:5)“ 所以,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 ”(太5:48 )這幾節經文明確地告訴我們,進入天國的人是沒有罪、純潔無瑕疵的。試想一下,神能把我們這樣敗壞污穢的人帶進神的國嗎?這樣的人配進天國嗎?這些問題神的話給出了明確的答案。神的話說:“ 你信神少一步過程,只是被救贖,沒經變化。要合神心意非得神親自作工來變化潔淨你,否則你只被救贖不可能達到聖潔,這樣你就沒資格與神同享美福,因你在神經營人的工作中落下了一步,就是變化、成全的關鍵一步,所以,你一個剛被救贖的罪人不能直接承受神的產業。”“ 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,凡信他的,罪就得以赦免,你只要信他,他就救贖你,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,你就從罪裡出來了,這就是得救了,因信稱義了。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東西、抵擋東西,這還得慢慢脫掉。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著了,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,罪得赦免了,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。”神的話說得很清楚,我們的罪得到了赦免,但罪根還在我們裡面,就如韭菜一樣,割了一茬又出來一茬,所以我們犯罪也是這 ,雖然主觀上誰都不想犯罪得罪主,但是我們身不由己,就我們身上那些抵擋神、悖逆神的敗壞性情,還得需要神幫我們除去。
我們自己不能拯救自己,得需要接受神的救恩,就如經上說:“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……”(弗2:8)從這節經文中看到,“得救”一方面是神的救恩臨到了人,另一方面也是因著人的信,也就是說,當神的拯救工作臨到我們時,我們必須得相信,跟隨才能得救。神的話說:“ 人的肉體屬於撒但,滿了悖逆性情,污穢不堪,是不潔淨的東西,人貪戀肉體享受太多,表現肉體太多,所以神對肉體恨惡到一個地步。人脫離了撒但污穢、敗壞的東西就得著了神的拯救,但是人若仍然沒脫去污穢、敗壞,那就還屬於在撒但的權下。人的勾心鬥角、詭詐、彎曲這些都是屬於撒但的東西,拯救你就是讓你脫離這些,神的作工不會錯,都是為了拯救人脫離黑暗。你信到一個地步能脫離肉體這些敗壞,不受肉體敗壞轄制,這不是得救了嗎?你活在撒但的權下你就不能彰顯神,你屬於污穢的東西,不能承受神的產業。你被潔淨之後、被成全以後是聖潔的人了,是一個正常的人了,你就蒙神祝福、蒙神喜悅。 ”神的話給我們指出了進天國的路途,只有接受神末世這步審判、刑罰的工作人才能得潔淨達到蒙拯救進天國。若我們只滿足於因信就得救,那隻能坐以待斃,因為神末後這步工作是結束時代的工作,是各從其類、罰惡賞善的工作,是最後一步拯救人的工作,也是收尾的工作。那些與神不相合的人,拒絕接受神末世作工,以及那些抵擋神的惡人都以滅亡告終,這是任何人也改變不了的。神的話說:“ 工作終結以後所有的受造之物有滅亡的、有存活的,這是經營工作的必然趨勢,這是誰也不可否認的,作惡的人都不能存活,順服、跟隨到底的定規是可存活的。既是經營人類的工作那就有留下來的也有被淘汰的,這是各類人的不同結局,是對受造之物最合適的安排。”神的話清楚地告訴了我們,到神作工結束之時,受造之物有滅亡的,有存留的,如今,神已經把全宇的靈的工作都收回來了,作工在接受神末世作工的這班人身上,我們只有跟上神的腳踪,接受神的審判刑罰,敗壞得以潔淨,成為真正愛神、順服神的人,對神再也沒有悖逆抵擋了,這樣的人才是真正得救的人。

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

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嗎?

請問:經上說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:9-10 )所以我們認為,我們信主耶穌就已經因信得救了,並且一次得救永遠得救,主來我們就能進天國。不知我們這樣領受是否正確呢?
解答:現在大多數的信徒都是這樣領受的,認為只要信就能得救,不管是在什麼時候,持守住主耶穌的名,無論遇到什麼樣的苦難,只要忍耐到底就必得救,等主來時就能接我們進天國,那這樣的想法到底成不成立,是否符合真理呢?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來交通一下。
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嗎?
我們都知道,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:9-10 ) 這節經文是使徒保羅說的,這根本不符合主的話。主耶穌從來沒說過因信得救就可以進天國,主耶穌只說過“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”(太7:21)主耶穌才是把守國度大門的,只有主的話才是真理,才是標準,人的話不能作為進天國的標準。這裡所說的“因信得救”,這個“得救”僅僅是指罪得赦免,不被律法定罪、處死說的,並不代表人能實行神的話脫離罪惡達到潔凈變化了,更不代表人就能夠進天國了。我們因信主耶穌雖然罪得赦免,但人裡面抵擋神、背叛神的本性還依然存在,遇到天災人禍、疾病痛苦、逼迫患難等不如人意的事發生時還能埋怨誤解神,有的人雖然信主但還能追隨世界潮流,貪享罪中之樂,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,這樣的人怎麼能進天國呢?主是聖潔公義的,沒有一個人可以破例,主耶穌說:“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”(約8:34-35)可見,如果我們人不能達到脫離罪惡就不能進天國。所以因信得救就能進天國,這是違背主耶穌的話,否則主耶穌就不會說“凡稱呼我‘主啊,主啊’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”(太7:21)這話了。
那麼得救的說法是從哪開始的呢?而且這裡面的實際所指到底是否和我們想的一樣呢?我們可以回想一下,當初神造的亞當夏娃他們在沒犯罪以前,根本就沒有死亡,所以對他們來說,也沒有“得救”的說法。自從亞當、夏娃犯罪以後,死亡就開始臨到了人類,這才開始有了得救的說法。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,神讓摩西救以色列人擺脫法老的奴役,帶領他們到了迦南美地,在當時來說,以色列人脫離埃及法老的奴役就是得救了。當神頒布律法、誡命,帶領人在地上生活時,他們只要守住律法、誡命,或因犯罪向神獻祭贖罪就是得救。所以律法時代的得救是指人能守住耶和華的律法,就能得到耶和華的賜福,就有神的保守,這就是得救了,達到的果效是讓人能知罪。但那時並沒有解決人犯罪的問題,所以到了律法時代後期,人們守不住律法,獻祭把一些瘸腿、瞎眼,帶有殘疾的牛羊獻上,按照律法定罪的話,這些人都得被處死。神不忍心讓人都死在律法之下,根據當時的背景,神第一次道成肉身為人釘十字架,作了人的贖罪祭,此後的人只要向主耶穌禱告悔改認罪,罪就得以赦免了,不再被律法定罪處死了,就屬於得救了。
神的作工都是分時代、分階段的,並不是一成不變的,需要人跟上,如果人不能跟上神的腳蹤,就不能得救,只能被神的作工淘汰。
在主耶穌剛開始作工時,當時的法利賽人不認識神作工的這一原則,活在自己的觀念想象里,持守聖經的字句:“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……”(珥2:32)認為只要守住律法就已經得救了,因而對主耶穌的新作工不尋求、不考察,而是拒絕,抵擋,最終遭到了神的懲罰與咒詛。他們認為“得救”了,難道他們就真的得救了嗎?法利賽人的結局不值得我們深思嗎?其實經上說的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10:9-10 )這裡說的得救是指在恩典時代罪得赦免說的,達到的果效僅是人有資格來到神面前向神禱告,與神相交,享受神豐富的恩典與真理,但人的罪根並沒有解決,人還能不停地犯罪,這就不能說是真正的得救了。
現在各宗各派的弟兄姊妹,哪一個不是身不由己地活在罪里,就像我們的狂妄、貪婪、惡毒、自私、詭詐等等,這些撒但性情在我們身上隨處可見,我們也早已習以為常。信主多年的人,都親身經歷到一個事實,就是我們的罪雖然得着了赦免,但還能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,為名利、地位常常說謊欺騙,狂妄自大不接受真理。臨到禍患,還能埋怨神、背叛神;雖然口裡常常尊神為大,心裡卻崇拜人、跟隨人;有時為了地位高舉自己、見證自己,站在神的地位上讓人崇拜、仰望,甚至還能拉幫結夥,自成一派,搞獨立王國。可見,人有撒但本性,就是罪得赦免一萬次,也沒資格進天國。從這些表現足以說明我們還是屬撒但的,還沒有真正的得救,是神的仇敵,那就必會被神定罪,遭到神的懲罰。
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嗎?
神的性情是公義聖潔的,他要求人也要脫離罪惡得潔凈變化,在聖經中多處提到:“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”(來12:14)“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,他們是沒有瑕疵的。”(啟14:5)“所以,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”(太5:48)這幾節經文明確地告訴我們,進入天國的人是沒有罪、純潔無瑕疵的。試想一下,神能把我們這樣敗壞污穢的人帶進神的國嗎?這樣的人配進天國嗎?這些問題神的話給出了明確的答案。神的話說:“你信神少一步過程,只是被救贖,沒經變化。要合神心意非得神親自作工來變化潔凈你,否則你只被救贖不可能達到聖潔,這樣你就沒資格與神同享美福,因你在神經營人的工作中落下了一步,就是變化、成全的關鍵一步,所以,你一個剛被救贖的罪人不能直接承受神的產業。”“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,凡信他的,罪就得以赦免,你只要信他,他就救贖你,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,你就從罪里出來了,這就是得救了,因信稱義了。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東西、抵擋東西,這還得慢慢脫掉。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着了,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,罪得赦免了,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。”神的話說得很清楚,我們的罪得到了赦免,但罪根還在我們裡面,就如韭菜一樣,割了一茬又出來一茬,所以我們犯罪也是這樣,雖然主觀上誰都不想犯罪得罪主,但是我們身不由己,就我們身上那些抵擋神、悖逆神的敗壞性情,還得需要神幫我們除去。
我們自己不能拯救自己,得需要接受神的救恩,就如經上說:“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……”(弗2:8)從這節經文中看到,“得救”一方面是神的救恩臨到了人,另一方面也是因着人的信,也就是說,當神的拯救工作臨到我們時,我們必須得相信,跟隨才能得救。神的話說:“人的肉體屬於撒但,滿了悖逆性情,污穢不堪,是不潔凈的東西,人貪戀肉體享受太多,表現肉體太多,所以神對肉體恨惡到一個地步。人脫離了撒但污穢、敗壞的東西就得着了神的拯救,但是人若仍然沒脫去污穢、敗壞,那就還屬於在撒但的權下。人的勾心鬥角、詭詐、彎曲這些都是屬於撒但的東西,拯救你就是讓你脫離這些,神的作工不會錯,都是為了拯救人脫離黑暗。你信到一個地步能脫離肉體這些敗壞,不受肉體敗壞轄制,這不是得救了嗎?你活在撒但的權下你就不能彰顯神,你屬於污穢的東西,不能承受神的產業。你被潔凈之後、被成全以後是聖潔的人了,是一個正常的人了,你就蒙神祝福、蒙神喜悅。”神的話給我們指出了進天國的路途,只有接受神末世這步審判、刑罰的工作人才能得潔凈達到蒙拯救進天國。若我們只滿足於因信就得救,那隻能坐以待斃,因為神末後這步工作是結束時代的工作,是各從其類、罰惡賞善的工作,是最後一步拯救人的工作,也是收尾的工作。那些與神不相合的人,拒絕接受神末世作工,以及那些抵擋神的惡人都以滅亡告終,這是任何人也改變不了的。神的話說:“工作終結以後所有的受造之物有滅亡的、有存活的,這是經營工作的必然趨勢,這是誰也不可否認的,作惡的人都不能存活,順服、跟隨到底的定規是可存活的。既是經營人類的工作那就有留下來的也有被淘汰的,這是各類人的不同結局,是對受造之物最合適的安排。”神的話清楚地告訴了我們,到神作工結束之時,受造之物有滅亡的,有存留的,如今,神已經把全宇的靈的工作都收回來了,作工在接受神末世作工的這班人身上,我們只有跟上神的腳蹤,接受神的審判刑罰,敗壞得以潔凈,成為真正愛神、順服神的人,對神再也沒有悖逆抵擋了,這樣的人才是真正得救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