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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5日星期五

我們信主真是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了嗎?

看到經文說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”(羅10:9)“因為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” (羅10:13)有些人就認為我們信主耶穌已經永遠得救了,那麼,我們一次“得救”真的永遠得救了嗎?
從舊約經文看到,耶和華神藉著摩西頒布律法讓以色列民遵守,那時誰若觸犯就得獻祭為自己贖罪,否則就會受到懲罰。因此當時的以色列民都規規矩矩地守律法,誰都不敢違背。可是隨著時間的流逝,我們被撒但敗壞越來越深,犯罪越來越多,已經沒有了足夠的贖罪祭為自己贖罪了。若繼續這樣犯罪,都將面臨被律法定罪而處死的危險。我們雖然不聽神的話,背叛了神,但神依然愛著我們,為了拯救我們脫離死亡,道成肉身的主耶穌作了贖罪祭釘十字架,將人從律法下救贖出來。從此,我們只要信靠主耶穌,罪就會得到赦免,不再因守不住律法而被處死,而是因著主的救贖得救了。而且我們也能享受主耶穌的憐憫、慈愛,享受主耶穌賜給的豐豐富富的恩典。
我們信主真是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了嗎
但是這樣就代表我們永遠得救了嗎?主耶穌曾說過:“ 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”(約8:34-35)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四節也記載:“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”雖然我們也在竭力地受苦,對人包容忍耐,外表有一些好行為,但我們裡面的罪性根深蒂固,自私、詭詐、驕傲等敗壞性情一樣不少。另外,我們外表上信主卻崇拜那些有口才,能講道的牧師、長老,甚至還能跟隨他們;主耶穌祝福我們的時候,我們感謝、讚美主,家裡遭遇災難了就發怨言,甚至軟弱、遠離神……可見我們能犯罪,還是罪的奴僕啊!主耶穌說:“ 凡稱呼我'主啊,主啊'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”(太7:21)我們的罪若不能除去達到潔淨,根本不能真實地順服神,遵行天父的旨意。
我們這些蒙主耶穌救贖的人,怎麼才能得潔淨呢?我看到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說:“像這樣,基督既然一次被獻,擔當了多人的罪,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,並與罪無關,乃是為拯救他們。”這節經文給我們傳達一個信息:主耶穌還要第二次向我們顯現,而且是拯救我們這裡說“並與罪無關”是指什麼呢?我的領受是要經歷基督第二次的拯救,我們的罪才能徹底除去,也才是永遠的得救吧!
願我們這樣禱告:主耶穌,感謝你將救贖的大恩賜給了我們,你已經救贖了我們,還要再來拯救我們。我們切切地等候主第二次向我們顯現,使得我們全然潔淨,能彰顯、榮耀願基督的國度降在地上,使你的旨意通行在我們身上。阿們!